文章摘自《一夜长大》作者:尼格买提
首先是当时的一件稀罕物,电子琴。
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台琴长什么样子,颜色质地,甚至连那黑色的帆布包都历历在目。那是一台浅金色的琴,被我用水彩笔在琴键上写下一个个音符。当它初来我家时,我兴奋极了,抱着电子琴就叮叮咚咚地一顿乱敲。殊不知这琴还有个附赠的产品——一位极其严厉的音乐老师。
那是个男老师,瘦瘦高高的,留着当时流行的成龙头,穿着黑色皮夹克,看起来不像是什么正经人。他带着我一点点学,被我的不配合伤透了脑筋。我可以有两万种为难他的方式,有八万个拒绝上课的理由,最终这老师敌不过我的非暴力不合作,从某一天起,不来了。
电子琴这事就这么被放弃了。之后我一度责怪我的父母,为什么当时不再坚持一下,哪怕学到点皮毛,我后来也不至于总在特长一栏里冥思苦想半天,勉为其难地写下“唱歌跳舞”这样无趣的答案。要知道对于新疆的孩子们来说,歌舞哪里是什么值得炫耀的特长,那简直就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不值一提。再者说,如果我学琴能坚持下来,多少也能压制住后来的日子里,爸妈在培养我这件事情上,变本加厉的探索与尝试。
下一项挑战,是画画。孩子们,如果你读到了这里,就尽量少地在童年时期,展现出对某种艺术门类的兴趣吧,爸妈简直天生一副火眼金睛,生怕错过了孩子在某个领域里闪现出的所谓天赋。哪怕是突然有一天在爸爸的稿纸上信笔涂鸦,也绝不要被他们看见,不然,那就是他们抓住的一根根稻草,终有一天要把你压垮。
对,我确是在电子琴之后,在某一张可恨的纸上随便画了那么几笔。完了,他们仿佛看见了毕加索伦勃朗达芬奇,匆忙再苦苦寻到一位老师,让我每周日背着画板苦行几站地去老师家学画画。就像我清晰地记得那电子琴的嘴脸,我也忘不了那军绿色画板千斤的重量。
张杏雨老师是我们学校的美术老师,那时还不反对老师在家开小灶,那个年代还没有双休日一说,唯独能玩儿的星期天,我都要告别院儿里的小伙伴,步行前往团结路上,张老师的家里学画画。好在画画这件事情上,爸妈和老师还算没白费努力,强压出了那么一点成果。我画的几幅儿童画在自治区的绘画大赛拿过奖,中日儿童绘画比赛上获过名次,其中有一幅画还被送到华盛顿(对,是真的华盛顿)的世界儿童画展里展出。我对那幅画的记忆太深了,画的是在爸爸的老家伊宁,我们坐着大篷马车的场景,那是我在伊宁最美的回忆。现在去伊宁,我都要去喀赞其那边坐上马车颠一颠,找回一些童年的幸福。记忆这东西有多神奇,三十多岁了,只要右手一撑,一屁股稳稳地坐上去,儿时那份简单轻松的快乐就迅速占领心房。
那幅画就叫:大篷车。
爸爸抱我坐上他的办公桌,也只有我,能侵犯这神圣的领域。
英语课
还记得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刮起了一股学英语的热潮吗?新疆虽然地处关外,但在这件事情上也不掉队。爸妈的嗅觉极其灵敏,敏锐地觉察到了学习英语的重要性。他们并不觉得学外语有多难,毕竟在他们年轻的时候,说上一口流利的俄语是多时髦和轻松的一件事。但英语老师上哪去找呢?这难不倒他们,我们家在胜利路,正好挨着新疆最高学府,新疆大学。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还真寻摸到了一个英语系的研究生,名叫艾萨特,维吾尔族。
他第一次来我们家就带着他们的英语教材。亲爱的朋友们,这就是我学英语的起点,拿到的第一本书就是大学教材。那本书叫做《英语精读》,近三十年过去,当我打出这四个字的时候,都不免汗毛竖立。这本书是我的童年噩梦,无数个午夜梦回,我能想起爸爸拿着书考我的样子,他当然不会英语,但中英文对照着,把单词当拼音来考我,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老师当然是因才施教,由浅入深,但他也敌不过我的万般不配合。爸妈在家还好说,一旦哪天上课的日子爸妈正好出去了,我就戏精附体,拉肚子感冒发烧手到擒来,演技一流。老师看我实在念不下去了也拿我没办法。发展到后来,我竟能在他敲门的时候,装作家里没人,从猫眼里看着他敲了半天之后悻悻地离开,我便长舒一口气,又躲过了一劫。
他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督促我学习的机会,哪怕是在郊游。
第二位老师叫热依罕,也是新疆大学的研究生,高高大大的,一头齐腰的长发,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大事不妙……
她像是个武林高人,对我所有的花招见怪不怪,对我的死穴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些欺负过其他老师的办法,她也都能见招拆招。无奈,我只好跟着她好好学起英语来。
有一天上课的日子,她带着一个朋友来我家,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一个活的外国人,皮肤白里透粉,鼻梁很高,脸窄窄的,上面满是白色绒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观察如此细微。她是位中年美国女士,在新疆大学当外教,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话就被她深深吸引了,简直和电视上的外国人说话一模一样。她的名字叫Jane,后来成了家里的常客,爸妈的好朋友。她会时常带一些原版的外国儿童书籍来我家,说是借给我看。第一次触碰到外国孩子看的书,那精美的装桢、特殊的油墨香、生动的图画、浅显易懂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可能是在认识了Jane之后才对英语有了一些兴趣,因为“英语”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仿佛告诉我,你学好了就能和他们交流说话,你将来也会碰到很多个Jane,无论你愿不愿意,你都应该学会他们的语言。
Jane每次来家里,都会带着小礼物,有时是本书,有时是她亲手做的香蕉蛋糕。我妈惊讶于香蕉也能做出蛋糕,和新疆的巴哈力很像,就是更软,更香甜。她还送了我一个礼物,就是我的第一个英文名:Nick。
Jane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外国人,借给我的那些书,她一本都没能拿回去。
之所以说是第一个,是因为在上了初中之后,我又见异思迁地有了另一个名字。
新疆大学彼时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所院校常年合作,Jane就来自这所院校——OBU。OBU每年都会派遣一些老师和学生来新疆任教,每到暑假,也会开办面向中学生的英语暑期班,这事,我当然躲不过。第一次去上课,百无聊赖地在班里等待老师,门开了,一个长相漂亮、笑容甜美的美国女孩走了进来,她叫Jennifer,全然不像个老师的样子,我从没见过她对哪个学生生气,而且我兀自认为她在班里对我特别偏爱,像她这样性格的老师,怕是每个学生都会有这种感受吧。有一次,她抱着个小纸箱就来了,里面装满了小纸条,她让我们从里面抽,抽到什么名字,以后你就叫这个了。我也没告诉她我其实已经叫Nick了,恐怕多少期待着能从里面抽到个什么别的新名字。打开纸条,上面写着Ethan,她微笑地看着我说:“看看背后”。我翻过去,看到了这个名字的注释:Strongandfirm。意思大概是:强有力,坚强,强大而坚定……这名儿简直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甚至有那么些讽刺的意味,但我接受了这个新名字,权当它是对我的鼓励吧。我当时心想,也许有一天,我能对得起它。
感谢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这些文字的日夜,让我记忆的图书馆里尘封的那些文件,一一露出真容。那些我仿佛已经忘记的名字和面孔,竟然在此刻历历在目。后来的一位华裔老师Anna,眯着眼睛对着我笑的样子;再后来稍微长大了一点,竟学会了和同学逃课,一个暑假一堂都没去过,把学费退出来欢乐了一个夏天……这些黑历史,脑海中,全部记录在案。若不是这些老师不懈地在我内心的耕耘,就不会有一个叫做“语感”的精灵在我脑瓜里的成长。如今遇到一些外国嘉宾时脱口而出的英语,也源于那些年月里这些大人们的坚持。
语感有时比单词语法还要重要,比起死记硬背,语感能让你对某一种语言培养出类似母语的表达能力。这种感觉很微妙,它在你的大脑里搭建起的不是成堆的字母,而是一种思维方式。如果说单词量是一座水库,那么语感就像一条河流,它是蜿蜒的,是活的,是通的,是能从江河流向大海的。一旦在心中汇入这样的一条大河,那些晦涩的单词就显得不那么要紧了,水过之处,自然有涓涓细流汇入其中,再努把力,修起一座座水库大坝,就没那么困难了。
成就感来自你舒服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语,哪怕用词不那么准确,语法稍有生疏,只要你心里有了一种流动,一种顺畅感,它便能成为你继续学习的动力来源。我挺感谢爸妈认准了这件事,想方设法让我学习锻炼,甚至连全家去南山游玩,他们也都会转动双眼观察四下有没有外国人的身影,一旦发现了目标,就假装自然地靠近他们,推我上去和他们说话聊天。一方面让我练口语,一方面磨练我的脸皮,让我有胆量和陌生人说话。虽然我永远就是那几句:
Hi,whereareyoufrom?
DoyouspeakEnglish?
SorryIdon’tunderstand.
Thankyou,byebye……
但多多少少,能说一点算一点。完全不会英语的我爸妈,想方设法为我创造语言环境,其用心良苦,现在想来都感念至深。
到了初中,我所在的班级是16中英语重点班,过去只听过奥数班、语文重点班,但这英语作为重中之重,还请英语老师做班主任,确实比较罕见。班主任许欣是位风风火火的老师,每当班里众生喧哗目无朝纲之际,她总是从后门迈着快而坚定的步伐走至讲台,一屁股半坐在第一排课桌上:“IWANTTOSAYSOMETHING!”字字掷地有声,吓得我们各个坐得笔直。但许老师的严厉让我们班的每个人受益匪浅,我们在英语上出类拔萃,在其他科目也领跑全年级。
现在回想起来,许老师超前让我们学习的高难度教材,那一个个被占用的叫苦不迭的周六,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英语早自习,上英语课时只许张嘴说英语的班规,着实颇有成效,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这一张张面孔,满心的感激。总得有一方要和孩子的懈怠作斗争吧,回过头来,你记住的都是他们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