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店的保健食品专柜。高扬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各种各样的养生保健方法随之走进人们的生活。与年轻人多选择运动健身不同,很多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服用保健食品来实现祛病强身的美好愿望。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保健食品领域乱象纷呈,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不法营销、非法添加等问题层出不穷,导致不少老年人不仅遭受了财产损失,还遭受了身体损害,甚至延误了病情。如何对保健食品进行有效监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保健食品的“法律身份”
一提到保健食品,有人嗤之以鼻,也有人爱不释手,尽管人们对保健食品的态度和立场两极分化,但不少人对保健食品的含义却未必真正了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的解释,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本质是食品,与俗称的‘保健品’不同,保健食品是一个法律概念,受食品安全法规制。而俗称的‘保健品’不仅包括保健食品,还包括一些保健器械,如按摩仪等。”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告诉记者。
中国保健协会原理事长、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会长张凤楼也曾公开表示,保健品与保健食品概念应严格区分,保健品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定义,而保健食品有严格的法律定义。
记者了解到,与普通食品相比,保健食品被允许声称具有一些保健功能。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其中,允许声称的27类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众说不一的保健功能
对于保健食品的态度,记者调查发现,因人而异。
李先生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父母都已年过七旬,对于保健食品,李先生并无好感,他表示从来不主张父母接触这类东西,因为他觉得吃这些不见得有好处。
赵女士刚刚步入知天命之年,因体检结果表明体内钙质流失严重,她开始有意识地服用保健食品,期望能够增加骨密度。
雯雯一直嫌弃自己肤色偏黑,听说维生素C有美白功效,她平时会补充一些维生素C片,也经常吃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最近一年她感觉肤色有些变化,变得白净了一些,但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发挥作用。一直以来,雯雯的睡眠也不大好,她曾到药店买过标有“改善睡眠”保健功能的褪黑素片。“我觉得有一定的助眠效果,吃了以后,睡眠好一些了。”雯雯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药店一般都设有专门的保健食品货架,货架上方一般都用绿底白字的标签标明“保健食品”字样。货架上摆放的常见保健食品主要有各类单独的维生素及复合维生素、钙片、蛋白粉、褪黑素、蜂胶、鱼油、葡萄籽、减肥茶等。记者查看各类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发现,上面标注的保健功能通常包括增强免疫力、改善肠道功能、改善睡眠、补充钙、增加骨密度、美容(祛黄褐斑)、延缓衰老、补充维生素、对化学肝损伤有保健功能、抗疲劳、辅助降血脂等。
记者还发现,一些常见的维生素片不仅出现在药店的保健食品货架上,在药品货架上也有,对于同一种维生素,身为药品的维生素和身为保健食品的维生素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的优势在于,其原料都从食物中提取,是纯天然的,不含药物成分,可以长期服用;药品中含有药物成分,不能长期服用。”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说。
中医院营养医师孙建平则指出,对于同类营养物质,药品要比保健食品更好、更安全。
而对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差异,孙建平表示,“我个人认为,保健食品的特殊功能性更强一些,活性有益物质浓度更高一些,这些都是自然食物无法做到的。”
对于是否应该服用保健食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家药店的一名药剂师表示,如果身体不缺少相应的营养物质,不建议吃,吃多了也不好。“要根据个人体质,看看自己身体里缺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
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购买保健食品时并不像服用药品那样,会有医生进行诊断、给出处方或者用药建议,该如何判断自己缺乏哪种营养物质呢?
对此,孙建平指出,常量营养物质靠膳食计算基本可以判断摄入量是否充足,但维生素和矿物质是否缺乏则必须通过生化检查才能确定。而对于不少人看重的保健食品成分的“纯天然”性,孙建平则指出,一种营养物质主要看分子式,跟工业生产和纯天然没有什么关系。
夸大保健功效,虚假宣传
根据保健食品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记者梳理发现,一些不法商家却动不动就说能“补脑降糖”,张嘴就宣称“包治百病”,经常进行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在保健食品领域的诸多乱象中,夸大保健功效、虚假宣传问题一直很突出,这也是监管部门长期以来打击的重点。今年7月26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聚焦的突出问题之一正是虚假夸大宣传。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解读及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去年的工作重心之一,就是重点监管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还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夸大宣传,甚至吹嘘成神药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屡禁不止。
周石平表示,自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案件5.8万余件(据不完全统计,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占比达94%以上),货值33.2亿元。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1日,共立案件,案值达到51.7亿元。
而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两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涉及多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事件:年12月查处的江苏省溧阳市溧城区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年底查处的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德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老年人虚假宣传、违法推销保健食品案;年底查处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邬龙门市部违法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案;年初查处的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马某假冒新闻报社名义从事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
隐秘的会销,给监管带来困难
保健食品领域的一大乱象还表现为一些不法分子经常通过会销方式欺骗老年消费者。他们以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的方式销售产品,还以“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名医问诊”“可免费领取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可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等方式引诱老年人“上钩”,进而推销其产品。前述的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案中,当事人就是多次通过会销进行虚假宣传,达到销售产品和非法牟利的目的。
据媒体报道,重庆的王大爷就有过“被会销”的经历。一天,王大爷与几位老人在广场上锻炼身体时,一名促销人员热情地邀请老人们参加免费健康讲座,称包车接送,并在酒店安排了午餐,加入会员还可以免费领取粮油。王大爷到了酒店后发现听课的有上百人。主讲人自称健康专家,不停宣传“蜂胶”等保健食品的神奇疗效。之后老人们被逐个安排做免费体检,并一直被推销,王大爷购买之前被工作人员拉着不让走,极力劝说并承诺“可以随时退货”。王大爷花元购买了12瓶“蜂胶”,回家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却被断然拒绝。
除了在酒店、宾馆秘密开展会销,一些商家还喜欢在街道、菜市场附近或路边不起眼的小门店等地点开展活动,他们基本上都以老年人为营销对象,一些会销还特别限制只能老年人参加。
那么,这种经常性的会销会给消费者的权益和监管带来哪些影响呢?
“应该说,保健食品乱象与其销售模式有关,如果销售模式不搞特殊性,保健食品能够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就不一样了。如果销售模式增加了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万一是不好的产品,这时候损害就会扩大。保健食品通过会销的方式,利用了人性和亲情服务,增加了劣质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且会销场所不定,隐蔽性强,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指出。
非法添加,“食品”变“药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作为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不得声称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应该注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但现实中,一些所谓的保健食品仍大胆声称其产品的疾病治疗功能。
糖尿病是常见的慢性病之一,现代医学还无法治愈糖尿病,因此糖尿病患者不得不终身服药。但据媒体报道,浙江台州一家网店销售的一种“保健食品”竟然号称能替代药物,清除药毒、修复胰岛、降血糖。
当地稽查人员展开调查后,对该网店声称的这种“神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在被检测的19个样品中,有14个样品被检测出含有西药成分。其中,8个样品中检出含有盐酸苯乙双胍的化学成分,另外6个样品中还检出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两种化学成分。而盐酸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都是抑制中度二型糖尿病、有一定分泌胰岛素功能的处方药。
原来,该网店的产品销量巨大,就是因为服用者在开始一段时间降血糖的效果非常明显,因而这些购买者多数都会回购。而这些效果其实来自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
针对非法添加问题,邱宝昌指出,根据《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依法注册和备案后,可获得保健食品标志,即俗称的“蓝帽子”。“但是,现在很多保健食品拥有的都是虚假的‘蓝帽子’,不仅存在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情况,也存在不少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邱宝昌说。
乱象丛生,如何破解?
除了前述几种比较突出的问题外,保健食品还存在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以次充好、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等问题。
针对种种乱象,宋亚辉指出,关键问题在于保健食品脱离国家的法律监管体系,即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大量的行为没有被纳入监管范围之内。目前,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启动程序不是百分之百的,甚至可以说查处的概率很低,这样一来,很多人就会无视这套监管体系,宁愿冒着违法的风险也不愿意遵规守法。此外,现有的监管制度本身存在问题,比如,对允许声称的27类保健功能,目前在解释上就存在争议,按照法律解释的逻辑,如果获得了行政许可,就可以声称这27类功能,如果未获得许可,普通食品不可以声称这些功能。那么,普通食品是否可以声称这27类功能以外的功能呢?如果保健食品声称的功能不在27类之内,但功能类似,又可不可以声称呢?这些都存在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认识的混乱。
“应对这些问题,一个思路是要让整个法律体系是可置信的,要让所有人觉得这套规章制度一定会得到实施,如果不遵守一定会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市场主体才会信赖并遵守这套体系。第二个思路就是要改造监管体系本身,让制度设计更合理,不要在制度上出现很多解释的可能性。”宋亚辉说。
关于如何对会销进行有效监管,宋亚辉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会销难以监管,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获取违法信息有障碍,即监管部门不知道违法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地,参与人员有哪些。对此,宋亚辉指出,一定要依靠公众的力量,要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举报途径,而且对公众的举报一定要作出回应。“假如有位老人被推销了,其中肯定会有一两个人觉得被骗了,这时候如果有一条便捷的途径,他们就会把违法信息传递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启动监管。”
邱宝昌则认为,应对保健食品的诸多乱象,治本之策在于取缔“保健食品”,将“保健”二字去掉,当成一般食品进行严格监管。他进一步解释称,凡是食品都具有相应的功能,如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等,都有充饥功能,也含有人体所需要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一些微量元素。保健食品冠以“保健”二字会让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比一般食品的功能要强大,但事实上,保健食品到底有多大的功能,很难说清楚。
“从保健食品的定义来看,‘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就属于保健食品,通过‘声称’进行含义界定,本身就不严谨。给保健食品冠以‘保健’二字,完全就是一种噱头、一种光环,导致保健食品身价倍增,也会误导消费者,让他们以为保健食品具有一些强大的功能。同时,也容易被一些商家利用,用‘保健’二字去做文章,通过夸大功效和虚假宣传给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带来更大的损害。”邱宝昌指出。
(原题为《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不法营销非法添加保健食品:问题缠身,如何根治?专家认为,治本之策在于去除“保健”之名,将其作为一般食品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