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保健品运营企业,专业从事保健品的经营销售,在销售的保健用品中有部分是生物制剂,请问我公司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复:《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策的通知》(财税[]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注:财税[]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策的通知》将征收率改为3%):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0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只有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或者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方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贵公司如不属于上述企业,销售生物物制品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本问答来自优税咨询,由优税风险研究室专家精心回答,切实为您解决身边实务问题;欢迎添加